意義接受學習
- 與發現學習相對
- 由大衛.奧蘇貝爾(Ausubel)提出
- 學習者所有學習的內容以終結形式呈現
- 學習者理解這些材料納入自己的認知結構中
- 這些知識以後可以再現,或在相關的學習、問題解決中發揮作用
講授式教學
- 講授式教學:以有組織的、有意義的方式將知識傳給學生。
- 有意義的學習:把新獲得的信息與記憶中原有的知識相聯繫,從而習得觀點、概念、原理
- 演繹推理(先教一般性概念再教要點)
- 需要教師和學生大量互動
- 教師口頭呈現新材料,要求學生不斷作出反應
- 概念要以多種方式闡明
先行組織者
- 剛開始講課時的廣泛性陳述,幫助學生在新知識和先前知識建立聯繫
- 說明性組織者:為學生提供理解課文所需的新知識(各種概念的定義和概述)。ex.學習「螞蟻」之前先讓學生學習「昆蟲的基本特徵」
- 比較性組織者:通過分析相似的資料引出新資料。ex.讓學生學習關於白蟻的知識之前,先讓學生學習螞蟻與白蟻的相同與不同之處
意義接受學習的優點
- 重視學生學習的主動性
- 積極主動的過程
意義接受學習的缺點
- 先前經驗決定學生能否找到學習意義
- 材料是否有意義依賴個人因素(ex:年齡、經驗背景、教育背景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